「對」的愛情,的確可以馴服一個人。
而且,那馴服,不用鞭子,不必斥罵。
那是滿滿的感動後,發自內心,顯之於外的呼應。
— 貝兒老師
我們都甘心被愛馴服,
然而,這份「心甘情願」從何獲得?
愛情,好比一顆水果。
它的皮衣發光發亮使人陶醉,總是心甘情願的付出,
卻也相當短暫,相當脆弱。
一旦品嘗到果肉後,心便開始起了轉變,
不僅開始懷疑,這是優等果肉,或是劣等果肉?
你一口,我一口,是互相珍惜,還是互相摧殘?
或者兩者皆是。
甚至,搞不清是真是假,總是徘徊在矛盾邊緣。
有多少情人能將「優等果肉」與「劣等果肉」細分出,
一起攜手、扶持、鼓勵、成長,真正品嘗到果實的美好,
然後,又能在滿滿感動後,發自內心的被愛馴服呢。
人們總是下意識的自我保護,想進一步,卻又害怕傷害。
在尚未細分出「優等果肉」與「劣等果肉」就想棄權,
選擇躲在皮衣底下,讓愛永遠閃閃發亮。
愛情,雖是最有用的魔術,
卻是不輕易施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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