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對」的愛情,的確可以馴服一個人。

而且,那馴服,不用鞭子,不必斥罵。

那是滿滿的感動後,發自內心,顯之於外的呼應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     — 貝兒老師

 

 

我們都甘心被愛馴服,

然而,這份「心甘情願」從何獲得?

 

愛情,好比一顆水果。

它的皮衣發光發亮使人陶醉,總是心甘情願的付出,

卻也相當短暫,相當脆弱。

 

一旦品嘗到果肉後,心便開始起了轉變,

不僅開始懷疑,這是優等果肉,或是劣等果肉?

你一口,我一口,是互相珍惜,還是互相摧殘?

或者兩者皆是。

甚至,搞不清是真是假,總是徘徊在矛盾邊緣。

 

有多少情人能將「優等果肉」與「劣等果肉」細分出,

一起攜手、扶持、鼓勵、成長,真正品嘗到果實的美好,

然後,又能在滿滿感動後,發自內心的被愛馴服呢。

 

人們總是下意識的自我保護,想進一步,卻又害怕傷害。

在尚未細分出「優等果肉」與「劣等果肉」就想棄權,

選擇躲在皮衣底下,讓愛永遠閃閃發亮。

 

愛情,雖是最有用的魔術,

卻是不輕易施法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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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小茜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